该单位逾期向天山区统计局报送二〇〇六年四月、五月及六月份《房地产开发企业(单位)投资、资金和土地情况》和《房地产开发企业(单位)施工、销售和空置情况》报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国家统计局“关于对屡次迟报认定问题的复函”的规定,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,天山区统计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。